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 | 行政院109年9月2日院臺教字第1090187087號及110年4月27日院臺教字第1100012483號函核定 |
教育類別: | [高中職教育] [中小學教育] [學前教育] |
目標:
1、改善電力系統:辦理新設冷氣電力系統及既設電力系統改善
2、裝設冷氣:教學空間全面裝設冷氣
3、建置能源管理系統:建置冷氣之能源管理系統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為營造安全及舒適的學習環境,教育部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透過為冷氣專設獨立供電系統、汰換老舊耗能設備,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達節能減碳、降低學校電費支出之效,並輔以冷氣裝設,提供學生適溫之學習環境,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09年7月6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預計完成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計3,584校之電力系統改善、9萬1,000間教學空間之冷氣裝設及校園能源管理系統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