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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新課綱由七大領域變為八大領域,但重點卻鎖在生活科技(由科技中心可知),但有相對應的師資問題,無生科老師縣市就無法設置科技中心,這無非強者強,弱者益弱。(國中小階段問題) 友善列印

  1. 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之子計畫1-補助設置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下稱科技中心)之目的,旨在提供相關空間及基本設施,服務及協助周圍國中小學辦理科技教育之活動,並結合地方政府內輔導機制、相關社群與學校,進行科技領域課程研發、師資增能及辦理科技教育相關活動,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2. 為利設置之科技中心確實達成上開目標並完成所定任務,各地方政府應以區域劃分為原則,並確實盤點所轄學校科技領域師資後,擇定合適之學校作為科技中心之設置學校,以求各科技中心具備足夠量能,協助周圍國民中小學順利落實與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科技領域課程。

  3. 另依各縣市政府所提教師進修需求,師資藝教司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教師在職進修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

  4. 綜上,以具備生活科技師資作為設置科技中心必要條件之一,旨在確保學生學習權益,各地方政府應以補足具備科技領域專長師資為努力目標。


上版日期:1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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