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常見問答

新課綱總綱規定:環境教育、國防教育、家庭教育…等議題,均須融入課程中實施。惟依環境教育法、國防教育法、家庭教育法…等法令,對於每學年的所需授課與上課的時數都已經規定,學校於課程中節數應如何安排與使用? 友善列印

關於議題融入,有相關法令規範項目者,例如性平教育及環境教育等,仍須依據法令規定時數實施。至於十二年國教課綱明列19項等議題,其融入原則與方式為:

一、議題與社會脈動、生活情境緊密連結,以培養學生批判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面對議題的責任感與行動力,追求尊重多元、同理關懷、公平正義與永續發展等核心價值。

二、隨著社會的變遷與時代的推移,議題內涵亦會發生改變或產生新議題,故學校宜對議題具備高度敏覺性,活化與深化議題內涵,設計具創新、前瞻與統整之課程計畫。

三、部定課程之各領綱在研訂已適切融入相關議題,除部定課程融入實施外,可於各教育階段的「校訂課程」中實施,且依課程與教學特色與需求,不受限於19項議題。由學校本於校本精神整體規劃與實施。

四、議題可融入「班會/週會」、「團體活動時間」,或是「彈性學習時間」進行。

五、將議題相關素材布置於校園及教室環境中,產生境教效果,也可經由制度建立或活動安排,產生潛移默化的效果(潛在課程)。

六、性平教育、環境教育等法訂時數採計方式,應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之。

上版日期:106-04-25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