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中教育會考
(一)為因應新課綱領綱之實施,國教署已委託臺師大心測中心進行會考試題調整之評估與研究。民國110年的教育會考將於新課綱實施(107年9月)前公告範例試題,俾利學生充分準備應試。
(二)擬於106年12月起前完成檢視現有題庫中所具備素養導向之評量示例,並陸續公告於評量標準及會考網站,俾利提供大眾參考。
二、大學考招制度
(一)為使110學年度大學招生能與高中課綱緊密結合,落實適性選修精神,大學招考長程調整方案規劃以「多資料參採」、「重視學習歷程」方式進行招生選才,未來大學招生除入學考試成績外,考生在校之修課歷程及多元表現將成為選才時之重要參據。
(二)大學考招長程調整方案及相關銜接配套措施,將搭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領綱研議,並配合領綱審議期程進行核定、公布與宣導。
(三)而為落實大學招生參採多資料及學習歷程,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 申請入學考生備審資料,應透過具公信力之學習歷程資料庫匯出歷程檔案,提供大學可讀性高且可分析處理的履歷資料,本部國教署業推動建置「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並納入大學招生需求規劃學習歷程收錄項目。
- 為利高中師生瞭解升學志願校系所需選修課程與相關學習活動,本部除正協助大學招聯會調查各招生校系審查重點編製「大學18學群對高中選修課程建議表」外,並將協調各招生校系公布招生選才方向,以利高中生作為選修課程即學校開課之參考。
- 本部並推動大學設立招生專責單位,統籌協助各學系進行申請入學資料(學習歷程)審閱,促進其程序系統化、作業效率化及選才適性化。
三、技專校院考招制度
(一)目前本部規劃技專校院考招長程調整方案,將教育環境的改變,如少子女化趨勢的衝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產業的人才需求及因應新課綱,做為考試方式及招生管道之檢討改進依據,如考試科目之調整、招生管道整合、招生時程的調整及各招生管道檢討以達到選才目的,並加強實作能力養成及重視高職學習歷程。
(二)因應新課綱規劃考招制度目前刻正研議中,其中新課綱加強技能領域之實習科目,將屬規劃之重點項目,同時於招生制度規劃中亦採實作能力作為選才項目之一,後續考招制度規劃明確時,將儘速提供相關資訊給各縣市局處及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