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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公費留學考試放榜後錄取者需於何時出國留學呢?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丘皓秋    sheena@mail.moe.gov.tw

1. 考取公費留學考試後,應參加本部舉辦之公費留學生研習會(約每年3月底),將發給公費留學行政契約 書。錄取者需與教育部簽訂公費留學行政契約書。

2. 105年公費留考錄取者,應於106年8月31日前與本部簽訂行政契約書,至遲應於108年9月30日前,向本部 申辦出國留學同意函並出國留學。

詳細規定請以105年公費留學行政契約書內容為準

問答分類:海外留學
上版日期:10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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