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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積極營造無障礙校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聯絡人:孫葦庭     電話:02-7736-7888 電子信箱:wtsun@mail.moe.gov.tw

  為達《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通用設計精神及友善校園之目標,教育部每年皆編列專款補助各級學校改善校園無障礙設施,包含無障礙廁所盥洗室、出入口、坡道、扶手、升降設備(電梯)、走廊通路、樓梯、停車空間等多項無障礙設施,逐年逐步為身心障礙者營造妥適友善的就學環境。若學校因在校學生其個別化支持計畫(ISP)有重大、急需改善需求,亦得不限時間以專案申請補助,以期儘速滿足學生學習需求。

  針對各界關心之校園無障礙設施改善情形,教育部每年委託13所特教中心至各校進行全面輔導訪視,亦透過定期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業務辦理情形書面審查及不定期到校實地訪視,督導各大專校院確實改善。未來教育部將持續與大專校院合作,檢視盤點學校無障礙設施,並要求學校研擬整體改善計畫,得向教育部申請改善經費補助,相關改善工程,除請具內政部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證書之合格人員進行勘檢,亦應邀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陪同,俾使改善規劃更符合在學學生使用需要,共同完善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校園環境。

  另外教育部自107年起辦理之無障礙校園環境工作坊,亦邀請無障礙勘檢領域及通用設計領域資深的專家宣導相關法令規定、通用設計、改善案例分析並進行實地勘檢,同時也於每年校長會議、總務長會議、學務長會議中宣導通用設計之相關理念,長期以來致力於通用設計之推展。

  因大專校院部分無障礙設施屬早期建置,亦符合當時法令規定,隨著建築法規連年更新,已不符合現行無障礙設施規範。為加速此類無障礙設施之改善,以符身心障礙學生實際使用需求,教育部已函請大專校院盤點此類設施情況,確認學校無障礙設施不可使用之情形是否已排除問題,如有後續改善需求,亦請學校研擬改善規劃,教育部亦將提供補助經費。但部分建築物囿於環境限制,無法改建,亦請學校另擇適當處改善,或安排在一樓教室,以確保學生學習環境無障礙。

  此外,教育部為進一步檢視大專校院校園建築物是否符合法規規範,協助大專校院建構校園無障礙環境資訊,並轉化為開放資料,教育部自107年建置「大專校院無障礙環境資訊公開平臺(UCAT)」,逐步針對大專校院校園資訊進行清查,據以建置可供搜尋之資訊公開平臺,現階段因執行端及需求規劃待進一步確認與盤整,故平臺系統暫停運作,未來教育部將運用資訊科技力量,採分年分期完整建置各校資訊,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方便且即時之資訊,完善通用共融友善的校園環境。

上版日期:1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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