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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提供退役選手就業輔導 多管齊下 助選手多元就業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林靜秀    電話:02-87711782 電子信箱:0172 @mail.sa.gov.tw


教育部體育署依據行政院107年核定「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執行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措施,辦理六項運動選手就業輔導措施,包括輔導媒合擔任專任運動教練、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推動輔導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扶植培育運動產業人才、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優先列入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協助退役選手多元就業,展現政府照顧優秀運動選手的政策決心。

運動選手是體育運動發展最重要的資產,為落實蔡總統重視我國精英運動選手全人培訓的政策理念,體育署以「體育向下紮根、選手職涯輔導」為雙主軸,從就學輔導、就業扶植及獎勵措施等三面向,制定「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辦理優秀運動選手就學及就業輔導措施。體育署表示,為協助退役選手多元就業,除輔導媒合擔任專任運動教練外,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及輔導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另扶植培育運動產業人才、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優先將運動選手列入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以協助退役選手就業及創業。
各項就業輔導措施分述如下:

一、輔導媒合擔任專任運動教練

依據「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已輔導27人就業。全國各級學校目前已聘任專任運動教練計有824人(20縣市聘任747人、國私立高中職58人、國立大專校院19人),另為協助基層學校推展運動團隊之訓練人力,規劃辦理補助學校增聘約用運動教練方案,106年迄今,已共增聘412名運動教練。

二、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

為推動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協助推廣職工運動運動,體育署建置資料庫及媒合平台,協助媒合企業聘用體育運動專業人員。自107年迄今,共輔導企業聘用254名體育運動專業人員,其中19名具退役選手身分,任職企業包含製造業、科技業、住宿及餐飲業、運輸業、金融業、休閒服務業等。

三、推動輔導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

依據「運動事業或營利事業聘用績優運動選手補助辦法」辦理,自101年起迄今,已推動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團體聘用籃球、棒球、空手道、網球、羽球、保齡球、排球等7種運動種類績優選手,計65人就業。

四、扶植培育運動產業人才

輔導民間機構建置「運動中心營運經理」、「體育行政管理人員」職能基準,協助提升運動產業人才專業職能。辦理「國際體育專業人才培育計畫」,累積培訓逾1,000 人次成為國際體育事務種子;108年培訓累計逾500人進入體育人才資料庫。

五、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提供貸款信用保證貸款額度最高2,000 萬元,保證成數最高9 成5,保證最長7 年;已同意信用貸款保證330案(232家)。符合運動人才資格之負責人可申請補助貸款信用保證手續費,已同意補助計112案。提供利息補貼,補助創業者最高1,000萬元貸款額度內、補助利率2%之利息、期限7年,核定計119案。

六、優先列入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
依據「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認定體育專業人士466人(30%)、擔任代理人連續3年以上人數為519人(34%)、曾任運彩經銷商擔任經銷商人數552人(36%)。自107年迄今辦理運彩經銷商教育訓練累計39場次,參加人數累計5,950人次。

體育署表示,未來將持續積極辦理各項運動選手就業輔導措施,提供退役選手多元就業管道,落實政府照顧優秀運動選手政策。

上版日期:1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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