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 | 114年2月12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139號函核定 |
目標:
(一)普及學習機會:確保高齡者能平等獲得學習資源,縮小城鄉差距,並促進高齡者積極參與學習。
(二)提升專業品質:強化課程設計與相關人才專業化,滿足高齡者多元化的學習需求,提升其學習滿意度與成效。
(三)強化科技應用:推動數位學習與智慧科技應用,提升高齡者的數位素養,縮小數位落差,協助高齡者適應科技社會的變遷。
(四)增能後期人生:提供健康促進、退休準備等課程,並發展退休準備相關課程模組,幫助高齡者實現活躍與成功的後期人生。
(五)實現年齡友善:推動年齡平權教育,消除年齡歧視,建構包容多元的友善社會,提升高齡者的社會地位與尊嚴。
(六)促進世代融合:深化代間學習與交流活動,增進不同世代間的互動與理解,形成和諧共處的世代共榮社會。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實施策略主軸
(一)擴充高齡學習管道
擴充多元化高齡學習途徑、加強推動高齡者移地學習、鼓勵產官學研推動高齡教育創新機制等。
(二)強化高齡專業人力
培養高齡教育專業能力、引導中高齡人力再運用、擴充終身學習機構高齡專業人力。
(三)強化高齡科技素養
強化辦理高齡教育人才之科技應用能力,並發展高齡科技應用課程與教材、發展高齡教育資料管理系統與機構研究、改善高齡教育場域中的友善科技環境。
(四)前瞻後期人生準備
加強終身學習機構與組織辦理退休準備教育、補助終身學習機構辦理前瞻因應後期人生相關課程。
(五)推動年齡平權教育
推動中小學課程融入「年齡平權教育」、加強各級學校(K-12)教師年齡平權教育的教學知能、精進審定本教科用書年齡平權相關內容。
(六)創造世代融合契機
倡議全齡社會世代融合、發展城鄉特色,促進世代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