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 | 112年6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22601811A號令 |
總預算經費: | 105-113年度總預算為180,000千元(經常門) |
年度預算經費: | 105-113年度皆為20,000千元(經常門) |
目標:
培育師資生成為具有國際移動力的未來教師,提升師資生之國際視野、加強其外語能力與多元文化素養,鼓勵師資生至國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教育見習及教育實習,以此機會學習新知、認識各國教育制度,另藉由實踐國際史懷哲計畫,了解世界各國的文化差異,以培養其作為教師應具備之人文關懷素養,並藉行動展現其教育愛、關懷弱勢與專業服務之精神。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學校選送師資生赴已開發國家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教育見習。
(二)國外教育實習計畫:學校選送實習學生赴已開發國家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進行教育實習。
(三)國際史懷哲計畫:學校選送師資生赴開發中國家學校進行關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