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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教育重大政策

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 Print
公告日期:113-12-09
編號:113-2300-001

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行政院112年9月1日院臺教字第1121032095號函核定

教育類別:[高等教育] [技職教育] [國際教育]

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

總預算經費:5年總預算額度17.87億元(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目標:

教育部為配合政府人才策略規劃,滿足產業人才需求,自 113 學年起推動「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新增推動「新型專班」擴大吸引外籍學生來臺就讀學位後留臺就業。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新型專班計畫結合政府、產業及學校資源,擴大招收國際學生,共同培育具備國際移動力專業優質人才。

新型專班特色:

1.新型專班計畫強調以產業的人才需求為導向。

2.由政府和企業共同挹注資源,用兩年培育專業人才,為未來就業所需能力預先做好準備。

3.由學校與企業共同規劃招生事宜及學習期間之課程安排,學生在學習期間亦可參加校外實習。

4.獲得政府及企業獎助金及津貼的學生畢業後有留臺工作之義務(依照領取獎學金的年限)。

5.建立並強化國際產學合作的機會。

主要領域:

STEM (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金融,半導體

獎助學金:

政府(國發基金)獎助金,包含1次性機票及行政費用+第1年補助學雜費+第2年擇優補助學雜費。參與企業提供每位學生生活津貼(每月至少一萬元),校外實習課程期間提供實習津貼(不低於基本工資額度)。

在臺工作:

畢業生依領取企業生活津貼年限,在企業履行留臺就業之義務。履行就業義務後,學生可選擇留臺工作或回國就業。

學生資格:

國際學生已完成大學第二年或第三年學業,或專科、學士、碩士學位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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