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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學生能力評估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錢柄匡    電話:(04)3706-1208 電子信箱:e-1406@mail.k12ea.gov.tw

為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國教署於113年4月13日於全臺15個安置分區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學生能力評估」作業,報名參加能力評估的身心障礙學生計有1,238人。

本項能力評估分為基本能力及職業能力,分別以紙筆測驗及操作進行。評估題目由國教署委請專家學者指導各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編製,統一配發供各分區評估作業使用;經評估為能力較佳的學生則優先安置於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國教署說明,評估日當天,各分區承辦學校均會安排校醫或護理師在各分區能力評估場地,以協助參加學生的臨時醫療需求。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將於4月22日寄發,同時提供網路查詢服務,並於4月29日提供複查。更多能力評估相關資訊可至「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查詢。

上版日期:1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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