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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推動大專校院附屬國民運動中心 活絡場館使用效益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陳永國    電話:87711886 電子信箱:chen0416@mail.sa.gov.tw
教育部體育署為活絡大專校院運動場館使用效益,協調輔導公立大專校院整合現有運動場館設施成立附屬國民運動中心,透過開放校園,提供優質休閒運動場所,滿足民眾多元運動需求。

體育署表示,行政院核定「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之子計畫「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係針對人口集中、交通便捷的都會區,興建32座國民運動中心,目前已有30座國民運動中心辦理可行性評估或施工中,預計103年度將有新北市蘆洲、三重、淡水、中和、土城及新竹市新科等6座國民運動中心完工。而囿於人口分布及城鄉差距,部分縣市並未符合申請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之標準,102年度組改後,教育部體育署即規劃輔導大專校院整合現有運動場館設施對外開放,並參考國民運動中心6大核心項目: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羽球場、桌球場及綜合球場,成立大專校院附屬國民運動中心。

目前已有國立聯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及國立東華大學等4所學校積極提出計畫書,另國立體育大學亦表達積極參與意願,初步審視各校現有運動場館設施多能滿足國民運動中心6大核心項目。為使相關設施開放,可為學校在滿足教學之餘,帶來正面效益,體育署除輔導學校開放設施提供民眾使用外,亦規劃多元化運動課程,以吸引民眾前來使用;另在營運管理方面,透過產學合作機制,將場館營運納入教師課程研發及學生實習場域之教學體系中,以引進相關科系之人力資源,並累積學生未來就業之實力。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現有體適能中心已有相當之營運基礎,有多樣化之教學及師資培訓課程,並與政府機關結合舉辦體適能活動之經驗,可於短期內成立附屬國民運動中心。體育署亦將持續輔導其他學校完善相關營運計畫,預計於103年度掛牌成立2所大專校院附屬國民運動中心,落實資源整合,提昇大專校院之社會服務功能,並提供民眾優質運動環境,培養全民運動風氣。
上版日期:10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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