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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10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輔導處遇研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郭永慧    電話:04-3706-1319 電子信箱:e-3114@mail.k12ea.edu.tw
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輔導教師對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輔導處遇的專業知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竹北高中於103年11月13日(星期四)假亞洲大學國際會議廳辦理「10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輔導處遇研習」活動,計有國教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300多名輔導教師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近20位業管科長齊聚參與。

本次研習活動由國教署王承先副署長主持開幕式,王副署長特別勉勵與會輔導教師們透過這次的研習,學習理解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輔導處遇議題,並針對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人,經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查屬實者,亦能有效對該行為人實施教育處置及輔導工作,以避免該行為人再犯。

本次研習課程針對兩大主軸進行探討,一為學生成為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的成因及預防,二為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諮商輔導處理模式及成效評估。前者特別邀請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林明傑助理教授擔任講座,探討少年性侵害者的特質與心理病理,期能明瞭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樣態,並思考如何預防此類事件發生。其次,有關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諮商與輔導課題,則特別邀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婚姻與家族治療研究所郭麗安教授主講,以諮商方向起點-與當事人一起理解為何欺負他者為引言,並提供行為人改變機制及輔導成效評估方法,期許與會者成為有性別意識的諮商師,運用自身所偏好的治療理論與知識並進一步採取行動解決問題。

國教署強調,校園性別事件之調查處理,其主要目的係本於教育機關立場,對於當事人據以實施教育輔導措施,爰各校務必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規定,進行行為人輔導處遇工作,以期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校園環境。
上版日期:1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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