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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幼兒園104學年招生在即,低收、身障等六類小朋友可優先入園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王慧秋    電話:(02)7736-7431 電子信箱:e-j301@mail.k12ea.edu.tw

10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要開始,依規定「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童」、「原住民幼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六類小朋友,均可優先入園。


教育部提醒,家有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子女的家長,在報名公立幼兒園之前,可以先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鄉(鎮、市、區)公所洽詢招生資訊,依照各縣(市)政府的規定,先行辦理身分認定作業。此外,各地方政府除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的優先入園對象外,會再依據各地區供應量及就學需求,因地制宜訂定其他可優先就讀公立幼兒園的對象。因此,教育部呼籲家有適齡幼兒的家長,近期留意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的公立幼兒園招生規定,及早辦理報名事宜。


教育部表示,為降低經濟弱勢家庭的負擔,教育部「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就學當學年度滿5足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新臺幣50萬元以下家庭的幼兒,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家庭,除免學費補助外,一學期另補助6千元;對於2歲以上至未滿5歲中低收入戶的幼兒,每學期也有新臺幣6千元就學補助。


同時,教育部也鼓勵公立幼兒園積極辦理課後留園,身心障礙幼兒、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家庭的幼兒可以免費參加該項服務,支持家長安心就業、幼兒受到合宜照顧!種種就學協助及補助配套措施,期能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教保服務,陪伴孩子快樂學習成長。


公立幼兒園具有合格師資及符合幼兒學習生活的活動空間,為了方便家長查詢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學相關訊息,教育部彙整各縣(市)政府公布的10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入園規定;家中有學前階段幼兒的家長,歡迎您到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ch/)查詢,或打電話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把握公立幼兒園招生時間,就近選擇學區內的公立幼兒園就讀,讓孩子有個快樂適宜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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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版日期:10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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