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一:
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整體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
一、重點培育計畫:培養重點領域雙語專業人才,計畫第一期(110-114學年度)五年採2+3期程 進行,第一階段(110-111學年度)核定補助重點培育學校4所、重點培育學院計25校41個學院;第二階段(112-114學年度)核定補助重點培育學校7校、重點培育學院24校45個學院 ,113學年度更擇優遴選出4所全校型標竿學校及9所領域型標竿計畫學校。
二、普及提升計畫:整體提升教師英語教學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第一階段(110-111學年度) 核定補助普及提升學校計畫37所,包括24所大學校院及13所科技大學 ,逐步強化大學英語學習環境及學生英語能力。第二階段(112-114學年度)核定31所普及提升學校,同時強調普及提升學校須與雙語計畫教學資源中心之合作機制,經由完整的教師增能與社群拓展,期待其將來可晉升到重點培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