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
    補助對象:

    大學校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109-111年辦理情形

    一、現況及績效說明

    (一)為深化東協及南亞國家的實質教育及人才培育,本部協助各大學校院推動辦理各項工作,109年核定51校 (執行至110年2月28日) 辦理東南亞語課程、國內師生見實習計畫、專題研習班、研發菁英人才專班及在臺舉辦假日學校等。110年核定49校持續辦理前述計畫(執行至111年7月31日)。

    (二)110年因新冠病毒疫情影響,國際化交流業務有其困難度,針對後疫情之國際化情勢,本計畫相關課程招收對象為外籍學生,需採線上遠距方式辦理;另有關拓點行銷部分,則於線上提供招生影片調整招生策略。爰110年度修改新南向計畫補助原則。

    (三)    110年計畫新南向計畫辦理項目:「拓點行銷」、「假日學校」、「東南亞語課程方案」、「學術會議」、「研發菁英專班」。

    (四)109年執行情形(109.04.01-110.2.28)

      1.拓點行銷:補助學校赴東協及南亞拓點,針對新南向國家中之B區及C區國家,共執行46案。

      2.招生開班: 

        (1)補助學校開辦研發菁英專班(109年),共執行7班碩士班;8班博士班。

        (2)補助學校開辦專題研習人才班:共執行 10 班/ 447人。

        (3)補助學校開辦假日學校,:共執行27場,共5183人。

      3.於「商管及社會科學」、「工程」、「醫藥」、「農業」、「教育及人文」等領域,補助見習或實習計畫:

        (1)域別見實習:執行 27人。

        (2)新住民二代培力計畫:執行 0人

      4.東南亞語課程方案::辦理59班。

      5.教學及學術交流:

        (1).補助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合作辦理學術會議、研討會、論壇及工作坊等學術活動,執行41場,3981人次參與。

    (2)選送我國師生赴新南向國家進行學術領域之研究、研修與講學,執行7案,7人。

    (3)新南向國家教研人員(包括博士生、博士後)來臺進行教學及研究合作,執行14案,18人。

    (五)110年核定情形(110.08.01-111.07.31)

      1.拓點行銷:補助學校拍攝行銷影片,鼓勵外籍學生來臺就讀,共核定38案,

      2.招生開班: 

        (1)補助學校開辦研發菁英專班(110年),共核定7班碩士班;7班博士班

        (2)補助學校開辦假日學校,核定40場。

      3.東南亞語課程方案::核定74門。

      4.補助學校與新南向國家合作辦理學術會議、研討會、論壇及工作坊等學術活動,核定109場。




    聯絡人:林姮妤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