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

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實施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其他
預算科目: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
補助對象:

國內公私立大學在學學生,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設有戶籍者,其專業條件及語文能力依當年度甄試簡章之規定。



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一:

94至113年總計選送413人,歷屆學員表現皆相當亮眼,並多從事設計相關產業,例如我國的夢想動畫、廣達、華碩、鴻海、日本多邊角(Polygon)動畫、法國照明娛樂(Illumination Mac Guff)動畫公司等,其中亦不乏知名跨國性公司。



聯絡人:吳采霓 聯絡信箱:bobowg@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5885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