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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高中、高職、技專校院、大學、其他

    受補助對象:其他
    預算科目: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本國語言文字標準訂定與推廣
    補助對象:

    本土語言文學獎徵選組別及資格:除原住民族語不區分徵選組別外,閩南語、客家語及其他本土語言徵選組別如下: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二目以外之民眾。



    補助項目及金額:.xlsx

    執行成果一:閩客語文學獎及原住民族語文學獎

    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自100年起,每2年舉辦1次。

    1、閩客語文學獎:第7屆(108年-109年) 得獎作品53篇,共有53位得獎者,總獎金157萬元;第8屆(110年-111年)得獎作品53篇,共有53位得獎者,總獎金158萬元;第9屆(112年-113年) 得獎作品54篇,含共同作者共有60位得獎者,總獎金159萬元。

    2、原住民族語文學獎:第6屆(107年-108年)入選作品計30篇,含共同作者共31人得獎,總獎金新臺幣78萬元;第7屆(109年-110年)入選作品計34篇,含共同作者共36人得獎,總獎金新臺幣102萬元;第8屆(111年-112年)入選作品計34篇,含共同作者共35人得獎,總獎金新臺幣101萬元。 

     



    聯絡人:湯怡祥 聯絡信箱:yishiang@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02-7736-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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