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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展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
    預算科目: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
    補助對象:

    各大學校院



    補助項目及金額:.ods

    執行成果一:107年度執行情形

    本計畫推動迄107年度為止共計核定7校17案,總計51人前往海外知名學研機構進行研修。海外合作對象包括: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IBM華生研究中心、德國漢堡大學,比利時魯汶大學,以及日本國家材料科學中心等世界頂級的研究重鎮,因配合本部博士培育政策整體調整,108年起已停止選送。


    執行成果二:105-108年執行情形

    年度

    預算

    (千元)

    補助金額

    (千元)

    補助人數

    補助案數

    補助舊名額

    補助新名額

    105

    130,000

    15,450

    1

    17

    0

    0

    106

    80,000

    43,550

    18

    17

    1

    17

    107

    80,000

    86,416

    51

    17

    17

    34

    108

    60,000

    51,800(預估)

    34

    17

    34

    0

     

    聯絡人:羅煜倫 聯絡信箱:dorninlo@mail.moe.gov.tw 聯絡電話:7736-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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