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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及獎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業務實施要點 Print
  • 要點內容


  • 教育階段:其他

    受補助對象:地方政府、學校、民間團體、社教館所、其他
    預算科目: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04推動高齡教育
    補助對象:

    1.直轄市、縣(市)政府。

    2.公私立大學校院。

    3.各級主管機關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學校、機關、非營利機構及團體。

    4.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



    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一:補助辦理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計畫


     

    一、補助辦理樂齡學習工作

    受補助單位:各直轄市、縣()政府

    ()補助設置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中心

    1.執行成效:因應高齡社會來臨,為落實老人學習權益及秉持教育的公平正義理念與資源的合理分配原則,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鄉鎮市區公所、公共圖書館、民間團體及學校,自97年起以全國368個鄉鎮市區為目標,設置樂齡學習中心,提供55歲以上國民活躍老化核心課程,提升生活品質,達成樂齡學習目標。

    2.執行成果:逐年設置「樂齡學習中心」落實高齡者「就地老化」、「在地學習」理念,近3年執行成果如下:

    (1)110年於361個鄉鎮市區設置372所樂齡學習中心,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採用線上及實體的混成學習課程, 全國共辦理9萬5,703場次,計有233萬8,804人次參與。

    (2)111年於360個鄉鎮市區設置370所樂齡學習中心,在疫情之下辦理11萬4,378場次樂齡學習課程及活動,計273萬3,641人次參與。

    (3) 112年於358個鄉鎮市區設置367所樂齡學習中心,以實體及線上混成方式共辦理11萬0,385場次樂齡學習課程及活動,計276萬3,402人次參與,並將學習據點拓展至2,912個村里。


    ()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計畫

    受補助單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

    1.執行成效:本部培植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補助及輔導帶領人成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至偏鄉及都市邊陲地區辦理終身學習活動,提供偏鄉及交通不便地區長者有更多元的學習機會。

    2.執行成果:

    1. 110年培訓151位帶領人,成立118個團體,參與人數2,389人。
    2. 111年回流培訓137人,成立167個團體,參與人數1,849人。
    3. 112年回流培訓165人,成立221個團體,參與人數2,470人。

    執行成果二:推動樂齡大學計畫

    二、樂齡大學計畫

    受補助單位:公私立大學校院

    執行成效:為使高齡者有機會進入校園和年輕學子共同學習、互動,享受大學校園優質的學習環境,本計畫採學年制方式辦理。

    執行成果:

    本計畫課程特色仿大學校院,採學年制,每學期12-18週,每學年合計216小時,讓55歲以上樂齡者有機會進入校園和大學生學習,活動課程以高齡相關、健康休閒、學校特色、生活新知等課程為主軸,辦理模式以班級、代間及參訪為主。開課時間配合大學學期制,於每年9月至隔年7月間,由各校彈性規劃開設課程。

    (一)110學年度補助補助85所大學,提供3,555位55歲以上中高齡者學習機會。

    (二)111學年度補助84所大學,提供3,499位55歲以上中高齡者學習機會。

    (三))112學年度補助83所大學,提供3421位55歲以上中高齡者學習機會。

     

    二、 補助非營利機構及團體辦理樂齡學習活動

    受補助單位:非營利機構及團體

    執行成效:本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多元化之樂齡學習活動。

    執行成果: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區樂齡學習等課程活動,社區高齡者多元學習管道及豐富其學習內容

    (一)110年補助民間團體共同推展高齡教育,共補助15案,辦理365場次高齡教育相關活動。 

    (二)111年補助民間團體共同推展高齡教育,共補助17案,辦理174次高齡教育相關活動。 

    (三)112年補助民間專體共同推展高齡教育,共補助16案,辦理122場次高齡教育相關活動。

     


    聯絡人:潘逸真 聯絡電話:02-7736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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