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 | 109年8月31日院臺科會字第1090029210號函核定 |
教育類別: | [師資培育] [資訊教育] [中小學教育] |
目標:
一、導入數位教學專業素養與知能,發展運用數位工具與資源輔助教學模式,培養教師數位教學能力。
二、善用科技輔助教學與師生互動教學情境資源,結合人工智慧雲端服務導入適性平臺,支援個人化學習。
三、發展新興科技教育遠距教學教材教案及示範服務,提升新興科技體驗服務並强化教師遠距教學與數位教學之專業能力。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培育教師實施數位教學能力
(一)推動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生數位教學增能課程。
(二)辦理師資生運用數位教學工具檢測。
(三)辦理數位教學教師進階增能課程,提升在職教師數位教學能力。
二、開發數位教材與推廣
(一)開發十二年國教課綱主要領域/科目之適性教學數位教材資源。
(二)發展新科技互動教材(如:VR、AI互動)。
(三)邀集大學校院教師及中小學教師共同合作,精進人工智慧、新科技學習數位教材資源。
(四)結合示範教學學校,推廣融入數位工具與資源實施教學。
三、新興科技教育遠距示範服務
(一)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跨年級、縣市及國際交流等遠距教學示範。
(二)強化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遠距教學的數位專業能力。
(三)跨領域合作發展新興科技遠距教學教材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