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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教育重大政策

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 Print
公告日期:113-12-26
編號:113-2200-001

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112年9月1日院臺教字第1121032095號函核定

教育類別:[高等教育] [技職教育] [國際教育]

單位:高等教育司

期程:113年至117年

總預算經費:本部公務預算34.1億元


目標:

為進一步深化與擴大招收海外國際生,本部自112年起奠基「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基礎上,加強力道推動「促進國際生來台及留台實施計畫」,其策略包含籌組「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與「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於歐美國家與新南向國家設置海外基地,促進國際人才循環與交流,以及由國內大學校院及企業共同推動新型專班擴大海外招生,擴大吸引優秀國際生來臺就讀與留臺工作;並經由「國際生就業輔導專業化」強化大學對國際生的職涯諮詢及就業輔導機制,以提高現有國際生畢業後的留臺就業比率,解決國內目前人力短缺問題。「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預計至2030年可招收國際生累計逾32萬人、預計留用人數累計可逾21萬人。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實施策略:組成「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及「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集結大學組成聯盟推動國際合作,將結合企業能量,共同推動師生交換、產學合作有關的共同研究計畫與華語教育等,以促進國際優秀人才的交流循環。

二、推動重點

(一)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補助國立臺灣大學等共12所學校組成「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University Academic Alliance in Taiwan, UAAT),配合國家發展重點,集結國內主要大學力量,與歐美日等大學針對特定前瞻重點領域,進行學研合作以發展科技經濟所需之先進技術及因應國家未來經濟發展之人才需求,達到人才交流及循環目的。雙邊合作項目包含大型研究計畫、碩博士生交換、移地研究、雙聯學位、產學合作計畫、短期修課、學術活動及研討會、語言交換等。

(二)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配合臺灣產業海外布局與人才需求,第1階段先以目前學校招生較穩定、簽有國際合作項目、具有良好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基礎、生源潛力巨大的國家為優先,設置海外基地(含據點),包含有越南、印尼與菲律賓基地。基地將提供華語先修、國際合作交流、新型專班招生與人才延攬的功能。其中華語先修課程,將有助於國際生來臺就讀學位之前,先修習華語課程,並具備有華語基礎後再來臺就讀;國際合作將結合企業能量,共同推動師生交換、產學合作有關的共同研究計畫與華語教育等,以促進延攬與招募國際優秀人才與人才的交流循環。

(三)新型專班提供產學獎助金:(1)新型專班基於國內產業發展人才需求,由國內大學與企業簽訂產學合作計畫,共同規劃課程並赴海外招收國際生,招生對象不限於海外基地所處國家。可開辦學士雙聯專班、2年制學士專班、2年制學士後專班及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雙聯學位),並以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金融及半導體相關領域為優先。(2)新型專班學生將獲國發基金提供每人每年至多10萬元、最多補助2年之「產學獎助金」與企業提供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之「生活津貼」,有效整合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資源特色,結合產業力量共同從事人才培育。學校招收國際生畢業後需履行在臺就業義務2年,滿足企業的人才需求。

(四)國際生就業輔導專業化:為提高現有國際生畢業後的留臺就業比率,本部將強化大學對國際生的職涯諮詢及就業輔導機制,並有專責人員協助系所照顧國際生。計畫將分4年逐步補助大學配置國際生專責輔導人員、與企業共同規劃課程(含實習)、建立學習與就業SOP、落實留臺就業追蹤等,並即時蒐集並評估各校輔導國際生的困難或建議,即時反映政府相關部會予以改善,期國際生畢業後留臺就業比率由目前4成提高為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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