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報載準公共幼兒園及2-4歲育兒津貼,回應如下:
一、公共化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同步推進,共構「優質平價、負擔得起、托育得好」的教保服務量
提供充足平價的教保服務讓年輕人能兼顧家庭與職場,是此次政府規劃少子女化對策最主要的政策目標。因此,除了規劃在106年至111年增設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2,247班外,也提出與私立幼兒園合作建置準公共幼兒園的機制,讓家長有更多可就近選擇的平價教保服務,預期到111年,2歲至5歲幼兒就讀幼兒園時,其中7成幼兒有進入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的機會。
為因應少子女化社會結構的變遷,此次政府下了最大及堅定的決心,提出歷年來最大規模擴展平價教保服務的量能。這樣的措施完全是契合家長增加更多「優質平價、負擔得起、托育得好」教保服務量的期待,可大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同時也可讓家長兼顧工作與托育需求。年輕人的心聲及期待,政府聽見,也會將其視為最為重要,且不可退縮的政策執行方向。
二、臺東縣等3縣市雖沒有準公共幼兒園,但公共化比率均超過65%以上
臺東縣、金門縣及澎湖縣等3縣市雖然沒有私立幼兒園參與準公共機制,但其公共化供應量比率均已超過65%以上(臺東縣達66%、金門縣達91%、澎湖縣達69%),均超過政府公共化的政策目標,家長選擇公幼的機會相對也較其他縣市高。但為嘉惠其轄內就讀私幼的幼兒,教育部後續仍會持續鼓勵私幼加入。
三、準公共幼兒園讓更多幼兒有機會接受教保服務,縮短城鄉差距確保幼兒的就學權益
幼兒就讀準公共幼兒園者,其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再減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費」,此具體作為有助於增加整體2歲至5歲幼兒就學機會。今年9月15日前教育部備查的200家準公共幼兒園辦學認真、口碑好,可提供符合幼兒發展需求的教保服務內容,並能確保弱勢孩子的就學權益,有助於弭平城鄉差距。
準公共機制訂有6個要件,要件一「合作的收費範圍」,是與現行收費在一定數額以下的私立幼兒園進行合作,而幼兒園的現行收費是園方自行評估成本所訂定的既定數額,並未影響各園的營運成本,政府也完全尊重幼兒園既有的收費額度及經營模式。要件二「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幼兒園申請時,教師及教保員每月實際薪資至少達2萬9,000元;因此,對於收費較低、薪資也低於2萬9,000元的幼兒園,提供了調整收費以支應調整薪資的空間,有助於優秀人才留任,可穩定教保服務品質。同時,政府尊重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專業自主的發展,及符合幼兒身心發展多元適性課程及教學取向。
四、育兒津貼屬於社會福利,配合準公共機制全面推動期程,108年8月統一全國實施,以維公平
提供充足的優質平價教保服務讓年輕人能兼顧家庭與職場,是此次政府規劃少子女化對策最主要的政策目標。在準公共幼兒園部分,分二階段辦理,107年8月先在六都以外的縣市辦理,108年8月再全國全面辦理。
當然政府也理解雖然已賣力的擴展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供應量,但仍難滿足全數家長需求,因此,規劃配合108年8月準公共幼兒園在全國全面辦理時,也將銜接衛福部0歲至2歲的育兒津貼,擴大發放對象至2歲、3歲、4歲幼兒,以減輕家長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