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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 不同意14校調漲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李惠敏    電話: 7736- 5869 電子信箱:

107學年度計有16所大專校院提出學雜費調整之申請,教育部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邀集企業代表1人、學者專家5人、學生代表4人、教師代表1人、家長代表1人及本部代表3人,共15人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歷時6小時逐案審議,不同意14校之調漲案,分別為:國立大專2所、私立大專12所;另同意2校之調漲案,分別為:國立中興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漲幅皆為2%。國立中興大學上一次調漲學雜費為93學年度,文藻外語大學上一次調漲學雜費則為95學年度。
    經審議結果,不同意調漲14校的理由多為與學生溝通不足、支用計畫經費規劃不完備或助學計畫不夠具體等。同意調漲學雜費的2所學校,通過理由主要為:在財務、助學及辦學綜合等各項指標,研議公開及資訊公開均符合規定,學校辦理學雜費調整說明會時,對於學生所提意見及反應事項皆有適當回應,且均已多年未調漲。學雜費調漲後之經費主要用於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及與提升教學品質等具有密切相關之軟硬體設施改善。另外,國立中興大學在學雜費收費基準相對其他同級同類學校較低。
此外,教育部為協助不同需求之弱勢學生得安心就學已訂定相關助學協助措施,如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學生就學貸款等,弱勢照顧經費逐年增加。105學年度大專校院各類學雜費減免受惠人次達24萬8,704人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受惠人數達7萬8,301人、學生就學貸款受惠人數達28萬6,642人。  
另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以下簡稱基本調幅)是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核算。其中「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指標,歷年是引用「每人每月實質總薪資」數據核算,教育部前引用「每人每月總薪資」數據計算,致公告之調幅上限較高,故經107學年度學雜費審議小組確認後,修正該指標數據並微降大專校院學雜費基本調幅為1.85%。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其調幅上限援例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0.44%)計算,經核算為2.29%;另學校若具有完善之助學計畫、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得申請放寬其基本調幅,惟上限不得逾基本調幅之1.5倍,即3.44%。教育部審議學雜費時已據此調整;通過調漲的2所學校均無超過修正後之調幅上限。

 

  • 學雜費調整案審議結果

 

學校

審議結果

公立大學

國立中興大學

通過,漲幅為2%

私立大學

亞洲大學

不予通過

輔仁大學

不予通過

世新大學

不予通過

中原大學

不予通過

實踐大學

不予通過

公立技專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私立技專

文藻外語大學

通過,漲幅為2%

醒吾科技大學

不予通過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不予通過

嘉南藥理大學

不予通過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不予通過

學雜費審議結果說明

一、學雜費調整案

(一)國立中興大學:通過

  1. 學校溝通時,向學生承諾所增加經費將專款專用,獲得學生支持,未來將邀請學生代表共同參與及督導;對於弱勢學生確有提供相關助學措施,經審議委員決議通過。
  2. 支用計畫與助學計畫皆有提出,惟其內容未臻完備,爰該校申請之漲幅3%,調降為2%。

(二)亞洲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尚待加強。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學生就支用計畫的疑義,學校未能明確回應。

(三)輔仁大學: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內容過於簡略。
  2.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應具體明確。
  3.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四)世新大學:不予通過

  1. 公開說明會辦理形式應更加開放透明。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審議小組與決策小組之學生代表,應建立明確規範。

(五)中原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且查核機制說明不清楚。
  2. 公開說明會會議記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3. 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未清楚呈現學雜費調整規劃書。

(六)實踐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內容不夠具體。
  2. 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
  3. 學生就支用計畫的疑義,學校未能明確回應。

(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2. 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3. 支用計畫項目未臻完備。

(八)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2. 財務公開專區公開的支用計畫過於簡略。
  3. 公開說明會會議紀錄過於簡略,無法判斷學生訴求。

(九)文藻外語大學:通過

  1. 支用計畫相較完善。
  2. 研議程序相對完備。
  3. 助學計畫部分查核機制仍可再加強,爰調幅調整為2%。

(十)醒吾科技大學:不予通過

  1. 未有完善的學雜費調整支用計畫內容。
  2. 助學計畫查核機制不明確。
  3. 學雜費調整計畫書過於簡略。

(十一)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不予通過

  1. 助學計畫查核目標值未盡合理。
  2. 支用計畫不明確。
  3. 公聽會參與對象非採開放式,無法達到公開溝通之目標。

(十二)嘉南藥理大學:不予通過

  1. 研議程序未盡完備。
  2. 支用計畫不明確。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三)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內容不完善。
  2. 對於學生的疑義,未能明確回應。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四)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近3年平均現金餘絀占現金收入比率超過15%,不符申請學雜費調整規定。

(十五)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支用計畫新增經費項目分配未明確。
  2. 校務資訊公開專區公告內容過於簡略。
  3. 助學計畫指標查核機制不明確。

(十六)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不予通過

  1. 105學年度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5%,不符申請學雜費調整規定。

       

上版日期:10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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