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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8公告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12月舉行說明會 友善列印
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方麗娟    電話:04-37061229 電子信箱:e-1128@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教署持續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今(18)日將上網公告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包含「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等3類,12月13至27日也將在全國15個安置作業區辦理宣導說明會,歡迎參加。

各國中應於109年2月21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限選擇一分區申請安置,安置作業將於109年6月5日前完成。已參加適性安置的身心障礙學生,得再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但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

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其中報名「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的學生必須參加能力評估,並依評估結果及學生志願安置;報名「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學生,則由分區安置委員會依學生志願順序、生涯轉銜計畫(含生活適應狀況、障礙類別與程度、多元優勢能力表現)、就近入學及學校特教資源等綜合研判,予以分發安置。

簡章公告網址:109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請相關單位自行上網下載,並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了解簡章相關訊息,維護就學權益。

上版日期:1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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