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hare
mobile_menu
:::

資料下載

111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作業基金) 友善列印

111年度作業基金電腦經費概算送審作業說明 (臺教資(一)字第1100023751A號函)


一、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預算編製作業規定,各基金單位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應填列電腦經費預算表經主管機關(本部)彙送該處審核。


二、檢附111年度電腦經費預算表(以下簡稱預算表),該表亦可自本部資訊網(http://www.edu.tw)之「資料下載區」下載,注意事項如下:

(一)預算表務經承辦單位及會計單位(含2單位之主管及承辦人)核章。

(二)本預算表之提報審查係為配合年度預算籌編期程,審查結果與政府補助款之多寡並無關聯,請依實際需求及可負擔程度核實報送。

(三)提報前,請先向貴屬會計單位確認所需經費全數編入單位預算。

(四)預算表內之「111年度預算總表」、「111年度電腦經費編列分析表」、「111年度資通訊基本軟硬體維運預算試算表」等3表,請一併登錄於「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資訊處資訊預算編審系統」(以下簡稱IBR系統,網址:https://ibr.dgbas.gov.tw)。

(五)請於確認IBR系統登錄內容與預算表ODS檔、核章後紙本內容一致後,於系統鎖定資料並匯出3表PDF檔及列印紙本(其上有行政院主計總處之浮水印)。


三、本案須提交資料含「電子檔」4個及「紙本資料」2種,電子檔請電郵至本案聯絡人信箱;紙本資料請免備文郵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卓忠逸先生(地址: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2樓)。

(一)電子檔(4個)

1、預算表ODS檔(含編號0~9工作表)。

2、IBR系統3表PDF檔(有浮水印),計3個檔案。

(二)紙本資料(2種,各1份)

1、完成核章之預算表紙本(含編號0~9工作表)。

2、IBR系統3表紙本(免核章,有浮水印)。


四、預算提報後,若經相關單位審核刪減,行政院主計總處將逕予減列年度編列數;若屬政府補助款,則將逕予減少補助款。

摘要:檢送「111年度作業基金電腦經費預算表」,請各基金單位於本(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完成系統填報並將相關文件彙送至本部,填表注意事項如說明二,彙送本部文件清單請見說明三。
上版日期:110-02-23

:::
關閉 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