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成果一:「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執行成果
- 補助公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特色主題計畫: 110年度補助25所、111年補助22所、112年度補助28所大專校院積極推動。
- 補助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計畫: 110年度補助38案、111年補助39案、112年度補助44案學生事務工作相關議題計畫。
-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及深耕學校計畫:110年補助65案、111年補助73案、112年度補助64案。
- 補助大學法律系(所)辦理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活動:110年度補助23校111年補助17校、112年度補助17校辦理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計畫。
- 補助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110年度補助計57所大專校院辦理311計畫、111年度補助計53所大專校院辦理265計畫、112年度補助計46所大專校院辦理259計畫。
-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生命教育及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相關活動:110年度補助6案、111年補助8案、112年補助6案。
-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110年度補助112案、111年度補助126案、112年度補助112案。
- 補助大專校院更新增購學生輔導工作場地設備:110年度補助130案、111年度補助5案、112年度補助18案。
-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110年度補助73案、111年度補助55案、112年度補助55案。
-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111年補助31校、112年補助45校。
-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110年度補助2案、111年補助3案、112年補助3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