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軍警校院)。
(二)依法立案之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
補助大專校院110年138校、111年131校、112年128校、113年126校、114年126校。
補助民間團體110年2案、111年2案、112年1案、113年1案、114年無補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