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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司處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辦理學校衛生活動要點 Print
要點內容

教育階段:技專校院、大學

受補助對象:學校、民間團體
預算科目: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
補助對象:

(一)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軍警校院)。

(二)依法立案之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



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一:補助各大專校院辦理推動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

109年補助大專校院計140校、110年138校、111年131校、112年128校、113年126校。


執行成果二:補助學校、機關、合法立案之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辦理學校衛生活動

109年補助民間團體計3案、110年2案、111年2案、112年1案、113年1案。


聯絡人:林楚凡 聯絡電話:7736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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